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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举行“依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新闻发布会

作者: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21-2-9 7:11:00


最高检举行“依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2月8日

时间地点:2021年2月8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
内容:最高检举行“依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情况,发布第二十六批指导性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人员:孙 谦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新俭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第四检察厅厅长、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宋建立 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副主任
主持人:肖 玮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


[高检网]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新闻发布会即将开始。此次新闻发布会将通报通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情况,发布最高检第二十六批指导性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09:50:49
[肖玮]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依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10:01:47
[肖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郑新俭,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副主任宋建立。10:02:14
[肖玮]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三项议程:一是通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情况;二是发布最高检第二十六批指导性案例;三是回答记者提问。10:02:41
[肖玮]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列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之一,突出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10:02:57
[肖玮]知识产权保护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一直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以来,出台了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中发表重要文章,再次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更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10:03:14
[肖玮]最高检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去年11月,专门组建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加强知识产权全方位司法保护,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10:04:10
[肖玮]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孙谦副检察长通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情况。10:04:37
[孙谦]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谋划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第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深刻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更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10:04:55
[孙谦]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将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办案工作中,以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知识产权保护贡献检察智慧。10:05:58
[孙谦]一、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10:06:29
[孙谦]一是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官专门办案组织的形式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优化整合,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性保护。与此相适应,我们还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八省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我们将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待条件成熟时逐步推广,优化整合知识产权检察职能,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水平。10:07:10
[孙谦]二是切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大局加强顶层设计。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保护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明确了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总体工作部署;会同最高法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法律适用标准;发布《刑事案件审查逮捕指引》及其配套案例、《常见罪名公诉工作证据指引》,进一步规范涉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工作。积极回应各类市场主体保护创新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探索综合运用刑事和民事手段加强对企业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健全技术事实调查和防范二次泄密机制,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10:07:30
[孙谦]三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汇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有关机构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建立打击侵权假冒领域信息共享平台,共同制定《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系统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做实“两法衔接”工作;认真抓好作为成员单位的“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部际联席会议机制”“自贸区谈判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等联络协调工作,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促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10:08:53
[孙谦]二、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知识产权检察职责10:09:59
[孙谦]一是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16年至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21400余件40000余人,批准逮捕16300多件28000余人;审查起诉30000余件65000余人,提起公诉23000余件45000余人。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61件817人;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构成犯罪的案件1000余件1300余人。10:10:27
[孙谦]二是强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检察机关在发挥知识产权刑事追诉职能的同时,注重检察职能的全面协调发展,不断加大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力度,依法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审判违法行为和执行违法行为。2016年至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监督案件495件,行政监督案件205件。10:10:46
[孙谦]三是坚持精准监督理念,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引领示范作用。2016年至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单独或与相关部门联合挂牌督办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77起,其中直接参与“快播”案、春节档电影侵权盗版“2·15”系列专案、假冒名家字画系列案件等重点案件的研究、会商及办理工作,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共82件。这次发布的五个指导性案例中,有一件就是反映春节档电影侵权盗版系列专案的案例。今天发布的5件案例,就是以指导性案例的形式,围绕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中突出的疑难复杂问题,强化对下指导,回应社会关切,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氛围。10:11:24
[孙谦]三、创新工作举措,推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10:12:37
[孙谦]一是积极探索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2019年12月,我们在北京等六省市三级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试点工作,要求检察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以及涉知识产权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在审查起诉之日起10日内,主动向权利人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权利人得以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可以及时补充权利证明、经济损失等证据,对案件专门性问题发表意见。这既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又有利于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利。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日前,我们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推行。10:12:56
[孙谦]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因应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需求,探索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建立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库。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建立知识产权检察理论研究基地,联合开展学术研究和推进双向人才交流;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行政机关建立干部双向交流挂职机制。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注重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协作,与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共同举办“环境保护与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中欧知识产权合作项目框架下,开展中欧检察官知识产权执法司法经验交流活动等。多措并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检察队伍。10:13:56
[孙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知识产权保护任重道远。刚刚结束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都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任务重点部署推进。检察机关将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努力发挥检察职能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作用。10:14:56
[孙谦]一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谋划和推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指示,在制度设计、司法办案等各个检察环节推动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重要部署落地落实。要深刻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产权制度保护的重要意义,研究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举措行动。要深刻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提高我国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意义,重点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颠覆性技术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认真研究知识产权国际竞争的司法应对,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10:15:49
[孙谦]二是依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力度,精准指控,持续做优做强知识产权刑事检察工作。一方面有效惩治知识产权犯罪,注重惩防结合,宽严相济,自由刑与财产刑、资格刑并用,充分发挥刑事保护手段的威慑作用,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另一方面,注重在刑事诉讼中加强对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切实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研究和加强在认罪认罚程序中赔偿权利人损失,以及在刑事诉讼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等,与此同时,积极推进企业合规审查和检察建议等工作,从源头上保护知识产权。10:16:33
[孙谦]三是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将检察监督职能从刑事向民事、行政延伸,从实体监督向程序监督拓展,积极推动开展深层次全方位法律监督。加强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联系,通过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和执法标准,依法充分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10:17:41
[孙谦]四是将进一步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的综合性保护机制,切实解决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问题。做好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行使的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对具有典型性与引领性案件的法律监督,推动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明确法律适用,做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10:18:22
[孙谦]各位记者朋友,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抓好工作落实,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人民利益出发,依法从严保护知识产权,切实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10:19:02
[肖玮]谢谢孙检。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发布最高检第二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已经作为发布会材料印发给大家。为了便于大家更好地了解掌握这些案例,现在请郑新俭厅长简要介绍指导性案例有关情况。10:19:22
[郑新俭]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为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法治化水平,指导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最高检总结了近年来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工作经验,编写了5个指导性案例。10:19:43
[郑新俭]这批指导性案例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充分彰显检察机关积极服务保障国家创新发展大局的决心和作为。在当前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职能部门,自觉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保障国家创新发展,既要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又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防止不当启动刑事追诉,切实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10:20:21
[郑新俭]二是涵盖了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要类型。这次发布的5个案例均为刑事案件,从罪名上看,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均为当前的常见罪名;从犯罪手段上看,既包括传统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又包括网络环境下的新类型犯罪。10:21:33
[郑新俭]三是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的职能作用。这批案例中,有4个提起公诉的案例,1个监督公安机关撤案的案例,不仅反映了检察机关的批捕、起诉、立案监督等刑事检察职能,也反映了制发检察建议促进民事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综合运用;不仅反映了检察机关依法严格追诉犯罪的作用,也反映了检察机关恪守客观公正、防止对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不当启动刑事追诉的监督职责。10:22:28
[郑新俭]我们希望通过发布这批知识产权检察指导性案例:一是能够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各级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标准,提升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二是能够对司法实践提出的一些疑难复杂性问题予以回应,如刑民交叉案件的办理、新类型新业态犯罪事实的审查等,规范证据认定,明确法律适用标准,促进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三是能够指导类案司法实践、提炼司法规则,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等的研究制定提供实践参考。10:23:33
[肖玮]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10:24:38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频道]最高人民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的主要考虑是什么?未来这一模式是否会推广到地方各级检察院?10:25:08
[郑新俭]2020年11月6日,最高检党组决定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以专门办案组织的形式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这是最高检贯彻落实党中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10:25:32
[郑新俭]成立这一机构的主要考虑有:一是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知识产权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也是我国参与全球竞争的核心要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最高检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而作出的重大决定。10:26:01
[郑新俭]二是有利于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综合司法保护。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正是因应当前人民群众需求,强化检察履职,打好检察“组合拳”,实现对知识产权综合性、多层次、全方位的司法保护。10:26:49
[郑新俭]三是有利于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专业化水平。知识产权业务专业性强,尤其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对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专业化要求,从当前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看,还不能完全适应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要求。进入网络信息化时代,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和组织性增强,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出高技术化、智能化、产业化、链条化特征,更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难度。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就是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实现机构专门化,并以此推进建立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检察队伍,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更好发挥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职能作用。10:27:38
[郑新俭]四是有助于加强统筹指导。最高检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有利于加强对全国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统筹指导,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知识产权检察履职,规范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活动,推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中疑难复杂问题的研究解决,进一步提高整体检察履职能力,更好服务于知识产权强国战略。10:29:12
[郑新俭]关于是否会在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推广的问题,我们计划逐步推进。首先,我们在一些条件成熟的地方进行试点。日前,我们已经下发试点方案,决定在北京、上海等8个省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行使试点工作,同时也鼓励其他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因地制宜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我们将加强试点工作指导,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下一步,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我们再逐步推广。10:29:49
[中国知识产权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规则。请问检察机关接下来如何贯彻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都有哪些工作举措?10:31:35
[郑新俭]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检察机关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工作。10:32:05
[郑新俭]一是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自觉把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和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更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前不久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即做出了“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促进科技强国建设”的工作部署。10:32:22
[郑新俭]最高检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制定发布指导性案例,也是在释放一个信号,表明检察机关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做实做好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大意义的认识,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阶段要求出发,不折不扣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各项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10:33:27
[郑新俭]二是聚焦重点任务,做优知识产权刑事检察。进一步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适时出台《关于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公诉工作证据审查指引》,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检察办案活动。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坚持惩防并举,在严厉打击形成震慑的同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行业协会、电商平台等机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10:34:33
[郑新俭]注重对涉案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教育,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其健全刑事合规制度、堵塞漏洞。坚持打击与维权相结合,全面推行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探索推进认罪认罚赔偿权利人损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处罚等工作,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10:35:42
[郑新俭]三是坚持系统观念,着力提高知识产权检察整体效能。以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为抓手,促进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优化整合,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进一步强化依职权监督意识,完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多措并举畅通民事、行政案件救济渠道。10:36:27
[郑新俭]树立精准监督理念,选择在司法理念上有纠偏、创新、进步和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通过抗诉激励社会创新,做到监督一件,影响一片,教育社会面。建立与法院、知识产权行政主管机关的数据交换机制,做实“两法衔接”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掌握知识产权审判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审判违法提出监督意见,针对社会管理漏洞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创新。积极探索开展涉知识产权公益诉讼。10:37:18
[郑新俭]四是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因应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要求,组建知识产权专业团队,选调优秀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充实到知识产权检察办案一线。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基地作用,强化理论研究。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以现代科技赋能检察工作,充分释放数字红利。进一步加大检察官参与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和培训力度,推动国际知识产权治理规则完善。10:38:17
[中国日报]当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有不少针对的是企业的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案件办理复杂程度高,请问面临新形势,检察机关如何应对?10:39:35
[宋建立]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严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和营商环境,抑制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商业秘密保护,明确要求强化商业秘密刑事执法。10:40:11
[宋建立]近年来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一是案件数量虽然增幅较大,但绝对数较小,起诉数仅占同期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总件数的0.5%。二是案件受理不均衡,11个省份起诉受理数就占全国的百分之八十。三是不捕、不诉率较高,分别比同期所有刑事案件的不捕率、不诉率高出10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四是判处轻缓刑比例较高,80%左右的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五是犯罪对象多为企业核心技术秘密,雇员或前雇员是犯罪的高危人群。10:41:03
[宋建立]上述情况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存在着如下困难:一是案件发现难。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往往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工作便利,外人难以发现,犯罪行为隐蔽性较强,同时,行为人普遍学历背景较好,心思缜密,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10:46:10
[宋建立]二是取证难。由于商业秘密本身的秘密性,企业发现商业秘密被侵害与商业秘密实际被侵害时的时间周期较长,原始证据灭失较多,导致取证难度加大。加之涉案企业经营范围往往涉及全国各地,取证耗费时间长、成本高,还有的案件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案外干扰因素多,办案阻力大。10:46:33
[宋建立]三是鉴定难。商业秘密特别是技术秘密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技术性和专业性极强,许多领域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专业程度不高、数量少,鉴定标准不统一,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合理性等常常成为争议焦点。10:46:52
[宋建立]四是犯罪事实认定难。商业秘密是否具有非公知性、犯罪嫌疑人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是否实质相同、权利人损失数额采取什么计算标准等关键事实常常难以确定,犯罪嫌疑人往往拒不认罪,其主观故意内容也难以认定。10:47:08
[宋建立]面临新形势,检察机关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重点技术领域的商业秘密保护力度。重点打击涉及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事关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疑难复杂的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10:47:27
[宋建立]二是加大对采用盗窃、利诱、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以及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立案监督工作,依法从严批捕起诉,并提出限制缓刑适用、并处高额罚金刑的量刑建议。10:47:44
[宋建立]三是加强对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办理的规范和业务指导。检察机关将针对上述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分析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特点和规律,规范提高取证、认证的能力和水平,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措施。本次指导性案例中就有一个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下一步我们还将通过加强个案办理指导、发布典型案例、制定规范性文件等方式,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10:48:01
[宋建立]四是注意妥善处理商业秘密民事侵权诉讼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关系,既要注意两种程序的关联性,又注意其相互独立性,在依法保护商业秘密的同时,防止恶意启动刑事追诉打压竞争对手,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10:48:18
[宋建立]五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出检察建议。针对商业秘密案件办理中发现的企业、科研机构等在商业秘密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10:48:39
[凤凰卫视]我们注意到,相较知识产权刑事检察工作而言,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较弱,请问检察机关如何加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什么具体的举措?10:48:54
[郑新俭]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中,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确系短板弱项。检察机关应当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10:49:12
[郑新俭]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案件来源机制建设。积极应对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带来的新情况新挑战,创新机制,调配力量,理顺对应监督关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便民利民平台,畅通申请监督渠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申请检察监督权利。严格依法履职,对于通过媒体、举报以及在办案中发现等多种途径发现的依职权监督案件线索,及时启动监督程序。尽快实现与法院的数据共享,通过大数据深度应用扩大民事行政检察覆盖面。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实现民事行政检察全覆盖,扫除监督盲点。10:49:28
[郑新俭]二是强化多元化监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对确有错误的裁判结果、审判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执行活动实行全面监督,积极构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多元化监督格局。以激励创新、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引领,高质效强化裁判结果监督。树立精准监督理念,选择在司法理念上有纠偏、创新、进步和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通过抗诉引领激励创新价值导向,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强化裁判结果监督的同时,加强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和违法执行活动监督,做到全过程监督知识产权诉讼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多元化监督提升监督质效。10:51:45
[郑新俭]三是客观分析把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密切关注知识产权审判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趋势,把握其体制、机制及运行规律,特别是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结合诉讼进行监督,努力提高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监督质效。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既依法监督纠正知识产权审判违法,又支持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坚持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相统一,既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又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10:54:23
[郑新俭]四是强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专业化建设。设立专业化办案团队,推动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智库”建设,组建专业技术人才库,健全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依托知识产权检察研究基地,聚焦检察实践热点难点加强研究,强化理论支撑。推进落实与知识产权局等行政机关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制度,加强与人民法院、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在良性互动中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以“知识产权大讲堂”为载体,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加强培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能力。10:55:02
[郑新俭]五是强化监督工作中疑难问题的研究解决,努力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从证据规则、举证责任、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地实施、审判程序以及实体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涉及知识产权的生效裁判进行分析研判,着力在研究司法理念、把握政策导向、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上下功夫,以现代科技为科学决策赋能。10:55:24
[郑新俭]六是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检察工作。我国每年有大量专利和商标行政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此类案件的专属管辖法院,受理、审结的专利和商标行政案件数量逐年递增。据统计,北京法院2020年共审结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3990件。我们要加强对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专属管辖模式的研究和应对,创新工作机制,加大监督力度。聚焦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审查授权确权标准、行政执法标准、司法裁判标准和监督标准统一,充分发挥检察工作整体效能。10:55:42
[南方都市报]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作了大幅度修改,反映了什么样的立法精神?检察机关将如何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10:56:35
[宋建立]去年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次修法对侵犯知识产权罪作了大幅度修改,将更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调整了多个罪名的入罪标准,显著提高了法定最高刑,体现了立法机关扩大对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范围、加大刑罚惩治力度的立法精神。10:57:07
[宋建立]为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准确适用相关新规定,最高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我们将贯彻从严保护精神,广泛开展调研,听取执法司法机关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会同最高法联合制定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会同公安部修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细化刑法相关规定,规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理。10:58:01
[宋建立]二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公诉工作。最高检将在总结多年知识产权公诉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分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兼顾保护权益、鼓励创新和惩治犯罪、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围绕新类型侵权行为、新商业业态对司法实践提出的新问题加强研究,深入分析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刑罚判决情况,制定检察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公诉证据审查指引,从而规范各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审查判断证据的标准,推动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更加科学合理,努力做到全面指控、精准指控。10:58:34
[宋建立]三是加强对重点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检察机关将重点打击涉及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以及网络侵权、链条式产业化有组织侵权等严重侵权假冒犯罪,对以侵犯知识产权为业或者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链条中的生产制造者,以及具有多次、恶意侵权等情形的行为人,依法从严追诉并提出限制缓刑适用或者适用禁止令、职业禁止的量刑建议。10:59:08
[宋建立]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最高检将联合相关部委共同挂牌督办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重大案件,对疑难复杂案件加强个案指导,梳理并总结典型案例予以发布,供各地办案参考借鉴。同时,我们还将与其他部委、知识产权检察理论研究基地、教学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完善培养培训机制,切实提高检察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11:00:12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文国际频道]我们注意到,这批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有的案例检察机关组织了听证,能否介绍一下开展听证的主要考虑?下一步是否会逐步推开?11:00:36
[宋建立]检察听证是人民检察院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制度。案件审查过程中开展听证是检务公开的重要手段,也是新时期检察机关主动转变司法办案理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检察机关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新需求的一项重要举措。11:01:06
[宋建立]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听证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0月20日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次发布的第2件指导性案例,检察机关在履行侦查监督职能时,为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召开听证会听取了各方意见。11:02:25
[宋建立]在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过程中开展听证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考虑:一是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听证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可充分表达各自诉求和主张,听证员也可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发表专业意见,这种公开透明的程序设置有利于增加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感及获得感,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11:02:45
[宋建立]二是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知识产权案件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很多案件涉及利益大、人数众多,案件办理难度大。通过听证不仅可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涉及专业的技术问题或法律问题也可由具有相关技术背景的听证员或执法部门、法律专家进行解释说明,这为检察机关进一步了解案件中的相关技术和法律适用问题,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依法公正处理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帮助。11:03:08
[宋建立]三是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当事人直接参与听证并充分发表意见,不仅有利于促进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理解和信任,也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参与听证的其他专业人士发表的意见也有助于解答当事人的困惑和疑虑,解开当事人心结,促进矛盾化解。11:03:25
[宋建立]下一步,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中,检察机关要努力实现应听尽听。我们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于符合听证条件且有听证必要的案件,如涉及到重大技术性事项审查的案件,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积极开展听证,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11:03:45
[肖玮]因为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11:04:10
[肖玮]再过两天就是牛年新春,衷心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在极不平凡的过去一年给予我们的大力支持,提前祝福各位记者朋友新春快乐,吉祥如意!期待在新的一年里,我们更加紧密地携起手来,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传播检察好声音、弘扬法治正能量,共同为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的贡献。11:04:47
[肖玮]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11:05:06
[高检网]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新闻发布会结束,感谢各位网友关注。11: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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