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知局整合:不再保留专利复审委/商评委/审协

作者: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9-2-18 6:57:00


国知局整合:不再保留专利复审委/商评委/审协

知产库20190217

2.15日,国务院官网公布,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赵刚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其实2.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第295号公告已成文,也在2.15日公布:

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整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不再保留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附:国家知识产权局第295号公告

关于变更业务用章及相关表格/书式的公告

根据中央机构改革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整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不再保留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为确保知识产权审查业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调整后专利、商标审查工作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名义开展,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机构名称不再使用。

涉及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业务办理程序不变。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办理,已发出的通知书/书式、作出的行政决定、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

二、机构调整后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统一启用新的业务印章。新业务印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具体业务类型组成,业务用章变更清单见附件1。

三、机构调整后专利、商标审查工作中涉及到的请求类表格/书式和发出类通知书/书式中统一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代替原专利局、原商标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原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新启用的审查业务请求类表格/书式清单见附件2。

2019年3月1日起申请人可以登陆以下网址下载使用修改后的请求类表格/书式。

专利业务请求类表格下载地址:

http://www.cnipa.gov.cn/bgxz/index.htm

商标业务请求类书式下载地址:

http://sbj.saic.gov.cn/sbsq/sqss/

四、新业务用章和请求类表格/书式将于2019年4月1日启用,同时旧业务用章和旧请求类表格/书式停用。

五、机构调整后负责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审理的新机构办公地址不变,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0-12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负责商标注册审查的新机构办公地址不变,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负责商标争议事宜的新机构办公地址不变,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2月14日

附件:

1.业务用章变更清单

2.新启用的审查业务请求类表格/书式清单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知产库编辑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NDE3MjA5NA==&mid=2677359861&idx=1&sn=b8f7e4121343f1cf5c88902d4e0aabf1&chksm=814e14a4b6399db2d0d64bc13703d7ff64cd1bc0a8882388989ace2505b48b57f95cb5b7f710&mpshare=1&scene=1&srcid=0217l9xedQaHg5lkrMES8uNX#rd


    保护知识产权,转载请务经授权并刊出本网站名


广告服务|诚征英才|保护隐私权|免责条款|法律顾问|意见反馈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3号
©智慧财产网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1029095号 联系电话 86-10-58697823
Copyright © 2011 Caizhib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