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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委员会创新审查模式:开展联合审理缩短专利维权周期

作者: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8-7-25 7:39:00


专利复审委员会创新审查模式:开展联合审理缩短专利维权周期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8年7月24日

  “省钱、省时、省精力!”

  在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开展的联合审理活动中,涉案当事人对此次联合审理作出高度评价:“上午先进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件审查,紧接着进行专利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合议组和行政执法人员将技术内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以及法律规定表述得非常清楚,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为我们开展下一步工作节省了宝贵时间,这一做法非常值得推广。”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和侵权审理程序联动,是专利复审委员会为缩短专利维权周期、开展多模式审查的有益探索。在一天或半天的时间里,先进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的口头审理,紧接着进行专利行政执法案件或法院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确权程序和侵权判定程序无缝衔接,相继进行,这一联合审理的模式为提高审判效率、方便当事人维权提供了极大便利。
与司法审判联动

  前不久,专利复审委员会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就同一件专利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与专利侵权民事诉讼开展了联合审理。

  今年1月17日,原告宁波某车企以两件涉及童车产品的专利被另一家企业侵权为由,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在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告就两件涉案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针对这种情况,法院会视情况中止民事侵权诉讼的审理,待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审查决定后再进行审理,且当事人需要在北京和起诉地之间来回奔波。”专利复审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与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沟通协调后,决定共同在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对案件进行联合审理。

  审理当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合议庭成员及案件双方当事人均来到巡回法庭。专利复审委员会首先对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了口头审理;之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同一审判庭无缝对接,围绕该案开展了民事侵权诉讼庭审活动,整个联合审理持续4个小时。随后,专利复审委员会还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就建立专利案件审理的司法与行政长效合作机制进行有效沟通。

  “联合审理既节约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缩短了专利侵权纠纷中的确权和维权周期,同时也促进了专利确权程序与司法程序的交流,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积累了更多经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相关负责人表示。

  “这是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一次与法院开展联合审理活动。通过此次活动,双方审查审判人员对技术事实的认定更加清楚,对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刻;在提高审查效率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审查能力,也为当事人提供了切实便利。”专利复审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与行政执法联动

  除了与法院开展联合审理外,专利复审委员会还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等地方知识产权局开展了多次联合审理。在审理当天,先进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的口头审理,再由地方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专利侵权案件进行调查处理。两个程序顺畅衔接,案件审理标准的一致性进一步提高。

  在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的审查中,对权利要求的解释,是后续判断相关产品是否侵权的基础。“在双方当事人交锋的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旁听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的口头审理,厘清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把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技术手段等内容理解清楚,有助于开展后续的行政执法程序。这就相当于一场现场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从自己参与的实际案例出发,与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组进行讨论,这种方式比理论学习效果更好。”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一般而言,在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的审查过程中,当事人会将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解释得相对较小,这样更容易区别于现有技术,使发明更容易具有创造性;在侵权审理的程序中,当事人往往会将权利要求解释得比较宽泛,这样能够将更多的侵权产品涵盖进来。有时会出现同一方当事人在这两个程序中对同一技术特征的解读完全不同的情况。“两个审判程序相继进行,紧密衔接,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专利复审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在前不久刚刚进行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审理活动中,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也来到现场旁听,这一审理模式的示范效应显著,受到了多地知识产权局的欢迎。
解周期过长难题

  专利维权周期长,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近年来,专利复审委员会不断思考如何通过创新审查模式,进一步加快专利确权和专利侵权判定程序的有效衔接,进而缩短侵权案件的审理周期,解决当事人专利维权的‘痛点’问题。”专利复审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事实上,在正式推广联合审理活动前,专利复审委员会已和各地方知识产权局、法院针对重大案件、疑难案件等进行过联合讨论,对案件的证据问题、法律适用、一致性的把握等进行探讨。

  截至目前,专利复审委员会已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开展了6次联合审理,与广东省和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各开展了1次联合审理,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1次联合审理,共涉及12件专利维权案件。收到社会各界反馈的良好效果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将联合审理纳入了2018年专利审查计划,作为多模式审查的一种方式全面推广。

  “在开展联合审理过程中,合议组还需要注意一些案件信息的保密性问题,这对审查员的工作纪律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专利复审委员会将根据审查实践进一步总结,做好案件筛查,明确哪些案件适合开展联合审理,并逐步形成联合审理的相关规范,将这一工作模式更规范化、体系化地开展下去。”专利复审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陈婕|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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