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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吴良材被判侵权上海吴良材

作者: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8-1-28 6:05:00


南京吴良材被判侵权上海吴良材

2018年01月26日07:00:35
来源:《海南日报》

  据新华社上海1月25日电(记者黄安琪)“吴良材”眼镜是一个知名老字号。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日前审结一起涉“吴良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据悉,上海三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三联(集团)有限公司吴良材眼镜公司共同享有“吴良材”注册商标专用权。

  2015年,三联集团、上海吴良材公司发现,南京吴良材在南京市内外开设多家登记使用“吴良材”字号的店铺,南京吴良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授权许可加盟商在登记注册及经营中使用“吴良材”文字,并宣称“南京吴良材公司是由上海吴良材公司设立的南京分公司发展起来的”,是“百年老店”等。

  三联集团、上海吴良材公司认为其行为构成对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犯并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300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南京吴良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加盟商的相关宣传行为构成对上海吴良材公司商标侵权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审法院据此判决,南京吴良材公司立即停止对三联集团、上海吴良材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其官方网站上连续发表声明30天,消除因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并赔偿三联集团、上海吴良材公司包括合理调查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260万元。

  南京吴良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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