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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周翔审判长:专利保护的逻辑与经验——从专利司法实践谈《专利法》第四次修订

作者: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6-9-12 0:04:00


最高院周翔审判长:专利保护的逻辑与经验——从专利司法实践谈《专利法》第四次修订

2016-09-11西南知识产权

主讲人:周翔

2016年9月9日晚,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周翔审判长做客中国知识产权法官讲坛第二十讲,于西南政法大学毓才楼作了题为“专利保护的逻辑与经验----从专利司法实践谈《专利法》第四次修订”的讲座。

本次讲坛由重庆市高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喻志强主持,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邓宏光教授、康添雄副教授和重庆市一中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赵志强担任嘉宾。

因本次讲座内容纷呈,要点繁多,囿于篇幅之限制,须分多次推出。特先简略介绍讲座大致内容,以飨读者,后续内容将尽快陆续推送。

讲座伊始,周审判长回顾了《专利法》前三次修改的背景和内容,并介绍了此次《专利法》修订的背景和难题,对此次修法的主要问题--专利保护的路径选择之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博弈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周审判长结合专利权的私权属性、对比分析专利维权的成本、效率、效果、国际化视角、行政扩权危害及修法的理性等方面,提出司法保护是专利保护的最佳选择。

随之,周审判长围绕《专利法》第四次修订草案的新增内容进行理性分析,并提出批判性意见和建议。

他认为,《专利法》的修订应当以专利权保护的司法保护为主导;应该调整专利诉讼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周期长、举证难、赔偿低等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加强专利授权质量,提升专利授权、确权程序的公正性;要加强专利行政部门的服务职能;明确专利法中的帝王条款;充分尊重作为私权的专利权,减少对其不必要的干预;保护善意第三人原则;最终目标是于专利权人、被诉侵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中,推动创新!

最后,周审判长通过讲解本田与双环的外观设计专利纠纷和不正当竞争案,以及雅洁公司诉杨建忠、卢炳仙侵权案,着重提出“警告函”和“合法来源抗辩”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不仅体现出“实践——理论——实务”的法律逻辑,而且对法律从业者及专利学习者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

对于与谈人及现场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周审判长均一一作出了认真、详细的回应。在现场听众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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