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期间全国查处侵权案件5858件
2016年08月13日07:31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余瀛波 时下正值巴西里约奥运会,作为国际上规模最大、等级最高的大型体育赛事,每逢奥运会,一些企业便会借机搭便车,通过追热点侵权奥运,进行违法商品营销。
《法制日报》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获悉,8年前的北京奥运会期间,工商机关加大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力度,全国查处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案件1721件,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5858件,为奥运会的顺利召开提供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也得到国内外各界的好评。
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案件1721件,案值1659万元,罚款727万元;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5858件,案值3484万元,罚款2976万元,同时没收并销毁了一大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各类商品。
据介绍,2008年8月底,国际奥委会北京奥运会协调委员会主席维尔布鲁根先生和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曾专门致函,感谢中国工商机关在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工作方面所做出的卓越成绩。工商总局对此也给予了充分肯定,通报表彰了100个先进集体和207名先进个人。
而为了加强奥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记者了解到,我国早在2002年就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立法,其中包括:《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2002年2月4日国务院第345号令公布)、《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2002年4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2号令公布)。
工商总局商标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8年奥运会期间,该局共备案314件奥林匹克标志,截至目前,除2件奥林匹克标志因中国奥委会使用需要长期保护外,其余标志均已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