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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冬奥组委严控商家“搭奥运便车”

作者: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6-8-14 6:13:00


北京冬奥组委严控商家“搭奥运便车”

2016年08月13日01:39北京晨报

北京冬奥组委严控商家“搭奥运便车”

  在申冬奥成功一周年之际,北京冬奥组委出台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和相关权益保护的公告。公告明确,任何人使用北京冬奥组委的名称、北京2022年冬奥会任何标志等,须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北京冬奥申委会徽、标志用于商业目的。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公告》昨日在首都之窗网站发布,北京冬奥组委表示,目前发现一些未经许可使用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北京冬奥组委及北京冬奥申委名称、标志的现象,如擅自制作、销售带有上述名称、标志的纪念品或其他商品,擅自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上述名称、标志等。

  这些都侵犯了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北京冬奥组委及北京冬奥申委的知识产权和有关权益,也损害了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北京冬奥组委及北京冬奥申委的形象。

  为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和北京2022年冬奥会各项权益,公告明确,未经国际奥委会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格言、奥运会名称、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会歌等奥林匹克标志。

  任何人使用北京冬奥组委的名称、北京2022年冬奥会任何标志等,须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未经许可以北京冬奥组委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名义进行的赞助征集、广告宣传等活动均属非法,北京冬奥组委均不予认可。

  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国际残奥委会标志、北京2022年冬奥会各种标志、北京冬奥申委会徽和标志时,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权利人提供的标准样本,不得作任何变动。

  已对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北京冬奥组委及北京冬奥申委名称、标志或名誉构成侵权的单位和个人,应于本公告发布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同北京冬奥组委洽商后续事宜。对逾期不作整改或继续从事侵权行为者,北京冬奥组委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侵权责任的权利。

  北京冬奥组委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举报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及北京2022年冬奥会各项权益的行为。接受举报的电话号码为:010-12330,接受举报的电子邮箱为jbts@@bj12330.com

  ■权威解读

  借鉴北京奥运经验严控隐性市场

  北京冬奥组委总体策划部副部长宋强表示,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非常出色,有许多可以吸收借鉴的有益经验。不过随着互联网时代对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不断冲击,还是有一些挑战摆在面前。

  比如“隐性市场行为”,指与奥运会没有事实上的商业联系的企业,通过某些营销手段,使公众误认为其与奥运会、奥组委或奥林匹克标志存在关联。这是一种搭奥运便车的行为,国际奥委会对隐性市场行为做了非常严格的约束。冬奥组委对隐性市场行为的反对态度是鲜明而坚决的,将会对这种行为实施严格的监控措施,并协调调动相关部门维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北京晨报记者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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