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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非物质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     文章出处:京华时报      本网发布时间:2016-1-25 11:25:00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的非物质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名录体系不断完善,活态传承不断深化,传播方式和途径不断拓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公众参与保护传承非遗的意识与积极性不断增强,从单一项目性保护阶段,进入到了整体性、系统性的全面保护阶段,呈现出了良好的局面。

  目前,北京市拥有10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昆曲、古琴艺术、中国书法、中国剪纸、中国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端午节、中医针灸、京剧、中国皮影戏、中国珠算),126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73个市级代表性项目,776个区级代表性项目,86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67位市级代表性传承人,797位区级代表性传承人。

  非遗保护工作的顺利推进,需要健全的保护制度和工作机制。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市文化局和市财政局颁布了《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领程序、发放标准等都进行了明确细化,有效提高了资金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构建完成国家、市、区(县)三级非遗名录体系,建立了完善的市、区(县)两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申报、论证、评审、公示和公布制度;颁布《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扶持奖励办法》,在明确保护举措和保障措施的基础上,从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带徒授艺、开展产学研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集聚区等多方面提出较为详细务实的扶持奖励。

  《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北京市非遗保护工作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为此,市文化局和非遗保护中心积极推进立法工作有序开展,认真梳理了北京非遗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理、分析国内23部非遗地方法律和同属东亚文化圈的日、韩非遗相关法律,吸取先进经验;逐步完善北京非遗立法的主要思路和内容,完成《立项论证报告》草拟工作。

  文化局深入开展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研究和保护工作,为更好地抢救性保存和保护年事已高的代表性传承人优秀作品,近年来积极开展传承人实物作品征集工作。目前已征集北京宫廷补绣作品《尊胜佛母像》等201件。此项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挖掘和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收集和妥善保护各非遗项目珍品,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使民众能够分享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

  开展非遗“名家传艺工程”,推进了非遗传承人梯队建设,极大鼓舞了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积极性,激励年轻人承担起未来非遗传承发展的重任,充实传承人才数量,完善传承人才结构。鼓励和支持雕漆技艺、象牙雕刻等急需保护的项目单位和传承人向社会公开招徒。20年未招收学徒的象牙雕刻厂,7位大学生学员已学成出徒,学徒已掌握项目核心技艺,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

  非遗宣传展示形式日益丰富。在国内外举办和参与50次大型非遗展示展演活动,承办APEC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拍摄《守望》纪录片188集,记录、保存、展示和宣传非遗资源,扩大非遗的社会影响力。编辑出版《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口述史》(十册)及《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十册),共约180万字,首次以口述史形式系统记录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是非遗研究记录形式的创新。

  “十二五”期间,北京在国内外参与近40次大型非遗展示展演活动,组织北京非遗走进宝岛台湾,还走进沙特阿拉伯、韩国、法国、芬兰等国家,各国观众反响强烈。在外展览期间,北京非遗项目传承人与当地传统手工艺者进行广泛交流,进一步提升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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