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奔跑吧兄弟”官微发图引发著作权纠纷

作者:     文章出处: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      本网发布时间:2016-1-7 10:34:00


 近日,记者获悉,漫画师万某以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下称浙江广电)未经许可,擅自在官方微博中使用自己所创作的漫画作品,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将浙江广电、新浪微博网站的经营者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有限公司(下称微梦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索赔5万余元。日前,海淀法院正式受理了该案。

  万某诉称,其系漫画师、插画师,是新浪微博“养猫画画的随随”的实名认证用户。2014年10月24日,万某在个人微博上发布了涉案漫画图片,后发现浙江广电经营的浙江卫视频道所属的“奔跑吧兄弟”官方微博未经许可,擅自在微博中使用涉案漫画作品用于广告宣传。该微博发布后引起大量的转发和传播,浙江广电以此获得巨大的商业利益和宣传效益,且该广告在使用涉案作品过程中未署名、未支付报酬并对原作品进行了修改。

  万某认为,浙江广电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依法享有的署名权、修改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微梦公司作为新浪微博网站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未尽到相应的审查义务,二者构成共同侵权。故将浙江广电、微梦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者停止侵权、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55万元。 (胡姝阳)


    保护知识产权,转载请务经授权并刊出本网站名


广告服务|诚征英才|保护隐私权|免责条款|法律顾问|意见反馈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3号
©智慧财产网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1029095号 联系电话 86-10-58697823
Copyright © 2011 Caizhib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