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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策划】2015年,出台的这些重大政策与知识产权息息相关

作者:     文章出处:中国政府网、新华社      本网发布时间:2016-1-6 10:20:00


编者按

  2015年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自年初“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来,“知识产权”在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政策中频现,成为年度热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更加深入地融入了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之中。2015年12月,《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更明确指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重点领域改革,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今天是2015年的最后一天,知识产权战略微信为您梳理了2015年各项重大政策中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让我们回顾2015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扎实走过的每一步,共同期盼2016年强国建设的新篇章。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5年3月23日

  意见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指出,让知识产权制度成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

  在具体措施方面,意见提出,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研究降低侵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门槛,调整损害赔偿标准,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明确商业秘密和侵权行为界定,研究制定相应保护措施,探索建立诉前保护制度。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审合一”,积极发挥知识产权法院的作用,探索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审理机制,打破对侵权行为的地方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

  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完善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等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改革,壮大技术交易市场。

  强化金融创新的功能。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拓宽技术创新的间接融资渠道,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

  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完善职务发明制度,推动修订专利法、公司法等相关内容,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完善奖励报酬制度。修订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中,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

  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建立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制,加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管理,明确所属技术转移机构的功能定位,强化其知识产权申请、运营权责。

  加强创新政策统筹协调。完善创新驱动导向评价体系,研究建立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指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在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授权开展知识产权等改革试验。

  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5〕15号

  时间:2015年3月29日

  意见提出,优化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修订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强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支持和鼓励展览企业通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方式,开发利用展览会名称、标志、商誉等无形资产,提升对展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扩大展览会知识产权基础资源共享范围,建立信息平台,服务展览企业。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创新监管手段,把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列入展览会总体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完善重点参展产品追溯制度,推动落实参展企业质量承诺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展览会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和举报处置指挥信息能力建设,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机制。

  3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

  国发〔2015〕24号

  时间:2015年5月4日

  意见提出,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进一步加大网络商业方法领域发明专利保护力度。

  4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

  国发〔2015〕28号

  时间:2015年5月8日

  《中国制造2025》,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其中提出,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加强制造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储备,构建产业化导向的专利组合和战略布局。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培育一批具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优势企业,支持组建知识产权联盟,推动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协同运用。稳妥推进国防知识产权解密和市场化应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鼓励和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专业机构在重点领域合作开展专利评估、收购、运营、风险预警与应对。构建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开展跨国知识产权许可。研究制定降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申请、保护及维权成本的政策措施。

  鼓励企业追求卓越品质,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不断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和中国制造整体形象。

  着力提升集成电路设计水平,不断丰富知识产权(IP)核和设计工具,突破关系国家信息与网络安全及电子整机产业发展的核心通用芯片,提升国产芯片的应用适配能力。

  到2025年,自主知识产权高端装备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明显下降,基础配套能力显著增强,重要领域装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加快发展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业,提高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

  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机制。

  加快构建中小微企业征信体系,积极发展面向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等。

  5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发〔2015〕32号

  时间:2015年6月11日

  意见提出,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加快建立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缩短确权审查、侵权处理周期。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完善行政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和流转体系,依法合规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许可费收益权证券化、专利保险等服务常态化、规模化发展,支持知识产权金融发展。加快发展知识产权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

  6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5〕40号

  时间:2015年7月1日

  指导意见提出,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加强融合领域关键环节专利导航,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储备与布局。加快推进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在线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服务模式创新,提升知识产权服务附加值,支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网络知识产权和专利执法维权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假冒行为。增强全社会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推动建立“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鼓励企业依托互联网开源模式构建新型生态,促进互联网开源社区与标准规范、知识产权等机构的对接与合作。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增信等服务,鼓励通过债券融资方式支持“互联网+”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发行公司债券。

  7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

  时间:2015年9月7日

  方案提出,力争通过3年努力,改革试验区域基本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在知识产权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改革突破,一些区域在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科技投入水平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明显加快,创新能力大幅增强,产业发展总体迈向中高端,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

  主要任务方面,方案提出,探索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等改革,构建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建立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指标。

  探索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推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服务,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充分激发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

  探索激发创新者动力和活力的有效举措。促进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人才与企业科技人才的双向流动,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

  在试验布局方面,方案提出,承担改革试验的区域需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经济发展步入创新驱动转型窗口期,劳动生产率、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比重、研发投入强度居前列;重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机制完善,机构健全等。

  8

  

  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5〕53号

  时间:2015年9月23日

  意见提出,完善知识产权环境。加大网络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促进在线创意、研发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制定四众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运用技术手段加强在线创意、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执法,切实维护创业创新者权益。加强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和培训,增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管理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基于四众特点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9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时间:2015年9月24日

  二、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

  (二)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对中小微企业创新的支持方式

  10.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改革,构建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社会化、专业化、网络化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五、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

  (十一)深入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强化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

  44.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处置不再审批或备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总结试点经验,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进程,尽快将有关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45.完善职务发明制度,推动修订专利法、公司法等相关内容,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完善奖励报酬制度,健全职务发明的争议仲裁和法律救济制度。

  (十二)完善技术转移机制,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

  49.加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管理,完善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制定具体措施,推动建立专业化的机构和职业化的人才队伍,强化知识产权申请、运营权责。逐步实现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与下属公司剥离,原则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不再新办企业,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鼓励以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加强技术转移。

  50.建立完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和报告制度,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转化的,可由国家依法强制许可实施。

  六、建立健全科技和金融结合机制

  (十四)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促进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加速发展

  67.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

  (十五)拓宽技术创新间接融资渠道,完善多元化融资体系

  70.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科技保险奖补机制和再保险制度,加快发展科技保险,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完善专利保险服务机制。

  九、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

  (二十五)鼓励企业建立国际化创新网络,提升企业利用国际创新资源的能力

  110.进一步完善同主要国家创新对话机制,积极吸收企业参与,在研发合作、技术标准、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等方面为企业搭建沟通和对话平台。

  111.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支持国内技术、产品、标准、品牌走出去,支持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强化技术贸易措施评价和风险预警机制。

  十、营造激励创新的良好生态

  积极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改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的准入管理和产业准入制度,加快推进垄断性行业改革,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的机制,形成有利于转型升级、鼓励创新的产业政策导向,营造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

  (二十七)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鼓励创业、激励创新

  117.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研究降低侵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门槛,调整损害赔偿标准,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

  118.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明确商业秘密和侵权行为界定,研究制定相关保护措施,探索建立诉前保护制度。

  119.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120.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积极发挥知识产权法院的作用,探索建立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审理机制,打破对侵权行为的地方保护。

  121.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

  122.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完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海外维权信息平台建设和知识产权海外服务机构、专家名录。

  10

  

  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5〕69号

  时间:2015年12月6日

  意见提出,推进规则谈判。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对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需要的规则议题,在自由贸易区谈判中积极参与。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及其发展趋势,结合我国发展水平和治理能力,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新议题谈判。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通过自由贸易区建设,为我国企业“走出去”营造更加公平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推动各方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力度,增强企业和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适应和应对能力。

  11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5〕71号

  时间: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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