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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侵权案件中“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的运用

作者: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5-8-25 0:27:00


外观设计侵权案件中“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的运用

时间:2015-08-24?出处: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

--评析震旦(中国)有限公司诉北京世纪京洲家具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案号

(2014)二中民(知)初字第08421号

(2014)高民(知)终字第4657号

【裁判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下列情形,通常对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影响:(一)产品正常使用时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相对于其他部位;(二)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特征相对于授权外观设计的其他设计特征。

【案情介绍】

震旦(中国)有限公司(简称震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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