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应有版权保护意识
2014-11-0804:57:47来源:金陵晚报
南京鼓楼区法院负责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民三庭庭长乔延彬接受采访时说,如今我们正处在可以即写、即拍、即发、即转的自媒体时代,许许多多的商业经营机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乃至数以亿计的个人,都有自己的微博账号,都可随时随地发布消息、见闻、言论或借以推广自己的产品,打造自己的影响力。众所周知,微博没有合适的配图缺乏吸引力,若用作介绍自己的特色产品或经营项目更是如此。但不可忽视的是,微博用图的来源必须正当,切不可擅自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保护的摄影作品,否则弄不好就会惹出麻烦,上述两起案例,就是很典型的例证。
乔延彬还说,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专事图片经营,在近10年内他们打了大量侵权官司,仅鼓楼区法院就受理判决过多起,他们维权的足迹遍布国内众多城市法院,但针对微博使用图片侵权,他们还是刚刚起步,可以预料的是这样的诉讼将会越来越多。这也给微博用户提供了一个信号,往后打微博用户侵犯著作权官司的机构或个人也会越来越多,这就要求广大微博用户、尤其是机构用户,在发布微博时,切切不可侵犯他人享有著作权保护的图片及文字作品,以免引官司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