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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创新、科学管控、积极作为——“智造”奥运赛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南京模式”

作者: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14-9-16 6:43:00


开拓创新、科学管控、积极作为——“智造”奥运赛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南京模式”

2014-09-1605:58 来源:南京日报

2014年8月16日至8月28日,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在南京举行,这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奥林匹克赛事第二次进入中国,也是南京历史上承办的最为重大的国际性体育赛事。赛会筹备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南京青奥组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南京青奥知识产权保护指挥中心团结奋斗、集聚智慧,以科学高效的工作,实现了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圆满成功,得到了国际奥组委、广大企业、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智造”了奥运赛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南京模式”。

——户外广告管控全面按期到位。全面转换广告牌、灯箱、led屏、高炮、道旗等广告3687块,转换管控道路总长约77.6公里,管控场馆26个,地铁车站10个,总转换广告面积74914平方米。包括禄口机场、南京南站、南京站在内的重点、难点区域全面突破,进行了临时覆盖。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挥得力。南京市工商局作为青奥知识产权保护指挥中心的牵头单位,认真落实牵头职责,截至8月27日,以知识产权中心名义发文32份、发函33份、通知300余次,撰写各类材料20余篇,印发宣传册2000本,告知书1万余张,召开各类会议、讲座60余次。

——工商部门主力作用充分发挥。撤除侵权网店、网站127个,查处青奥知识产权案件365件。

——各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围绕青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后出台了《全市工商系统保护青奥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工商局)、《关于加强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商务局)、《保护青奥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南京市青奥会版权保护工作方案》(版权局)、《迎“青奥”行政执法200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城管局)等制度文件。市文广新局查处了3起著作权侵权案件,公安局配合工商部门开展了对网络侵权的查处,宣传部对新闻媒体加强了管控。城管局对商贩流动销售假冒侵权青奥特许商品行进了重点查处,驱离流动商贩300多人次,暂扣涉权商品300多件。

——奥委会官员和专家高度评价。8月9日,国际奥委会市场开发官员laneyoung、benjamingauthier一行检查了铁路南京南站、南京火车站户外广告管控工作。在南京南站,国际奥委会官员对广告管控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工商干部的努力表示诚挚的感谢;在南京站,国际奥委会官员认为南京站虽然历史较为久远,但广告管控工作全部到位,非常难能可贵。鉴于对铁路南京南站和南京站的检查结果非常满意,国际奥委会官员决定对两站免于第二次检查。同时,取消原定于8月10日对禄口国际机场户外广告管控的检查。对于工商部门的管控工作,国际奥委会官员一致认为“广告管控工作应授予工商‘金质奖章’”。青奥组委远程专家陈锋、国家体育总局法规司、现任青奥组委法务部李雁军副部长,一致认为,南京青奥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超过广州亚青会,也超过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

后青奥时代,对擅自使用青奥知识产权的,仍然说“不”!

南京2014青奥会虽落下了帷幕,但工商部门对青奥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会结束。青奥期间,南京市工商局对各种侵犯青奥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了曝光,并对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为避免少数商家和媒介对“青奥结束,就可以用青奥标志做广告”产生误解,现再次重申如下:

“青奥”、“青奥会”、“砳砳”等字样、形象,都已经被南京青奥组委会依法注册为商标和“特殊标志”。任何商业机构,使用“青奥”、“青奥会”、“砳砳”这些商标和标志,都必须经过青奥组委会的许可。未经许可,通过传统媒体或者微信微博网络自媒体等各种渠道,使用“青奥”、“青奥会”、“砳砳”等字样、形象作商业宣传,都违反了《商标法》和《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的规定,工商部门将依法立案查处。

南京青奥知识产权保护指挥中心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奠定模式基础——注册、立规

为依法保护青奥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际奥委会的要求和市政府的任务分解,一是加强青奥商标、特标注册保护工作。2009年开始,市工商局就多次派专人去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协调“南京2014”等青奥会商标、特殊标志的注册、备案工作,成功开通了青奥会所有商标知识产权在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备案的绿色通道,共登记备案南京青奥会特殊标志174件、核准注册南京青奥会商标134件,覆盖了全部45个商品和服务类别。这些知识产权的依法注册,为日后开展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有力依据。二是及时出台地方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2010年12月27日,南京市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南京市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市政府专门发文出台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奥会期间实施户外广告临时控制措施的通告》,为开展青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打下了牢固基础。三是建立了以工商局牵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早在青奥会申办之初,市委、市政府和组委会就明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牵头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由于工商部门拥有广告管理、商标监管权限,具有较为完善的基层组织体系,还有一支有力的执法队伍,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具有较大的优势,通过2013年南京亚洲青年运动会的实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实成为了重大赛事当之无愧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主力军和牵头人。

建立模式规则——制度、规范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青奥知识产权保护指挥中心,以制度先行,用完善的体制、机制建立整套精密精细的工作体系。

一是以实战为导向,细化工作方案构建科学的工作制度体系。全市工商系统先后制定出台了《全市工商系统保护青奥行政执法工作方案》、《服务保障南京青奥会工作方案》、《青奥知识产权侵权线索移送规定》、《青奥会广告管理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制定了青奥知识产权指挥中心集中办公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青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二是以现场为导向,建立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人员责任体系。全市工商系统建立了青奥知识产权保护责任人队伍、应急保障队伍、场馆责任人队伍,建立了青奥知识产权保护人员节假日值班制度、场馆知识产权保护工员与工商、城管责任人对接制度等,每个场馆、每项工作都明确了专人负责,7月上旬,市工商局由各班子成员带队,组成5个督查小组,深入到工商所、场馆、路段等工作一线,靠前指挥,现场解决问题。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制订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法规体系。针对现实工作中出现的商家滚动屏侵权,户外广告隐性市场,擅自改变奥运标志等问题,市工商局广告处积极探索、不断研究,依照相关法律,针对问题迅速制定了《关于南京青奥会户外广告管控工作具体指导意见》、《关于青奥会赛时户外广告临时控制的若干规范》,一系列新制度、新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政策措施。

初建模式雏形——联动、合作

坚持教育在先、事先规范的工作思路,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工作手段,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抓住一个“早”字,见事早、介入早。201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2014年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部市合作协议》,成为首个与南京青奥对接帮扶的中央部委。今年2月25日,市工商局与法务部再次前往国家工商总局,专题汇报青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4月份国家工商总局专门下发了《保护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标志专项行动方案》,5月初,在深圳共同举办了全国工商系统保护青奥知识产权培训班。2014年初,市工商局就提前谋划,于2月份组织召开户外广告经营单位通气会,提前向各媒体、各广告经营单位做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打好“预防针”,3月28日,市工商局专程到青奥组委会,就加强宣传教育和广告控制等问题,加强与法务部、市场部的沟通。二是突出一个“准”字,精准宣传、对口教育。在宣传教育中,以行业为重点,分门别类开展宣传,6月份省市工商局联合组织召开了全省媒体、广告经营单位青奥知识产权保护和户外广告管控动员会,省市媒体、省内各市工商局广告处负责同志200多人参会,宣传青奥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同时积极借助相关部门力量,组织召开了全市商贸系统保护青奥知识产权座谈会、全市律师行业座谈会、青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论坛、全市城管负责人会议、户外广告企业负责人会议、全市金融系统户外广告管控座谈会、全市媒体新闻编辑负责人会议,提高了宣传的针对性。三是注重一个“新”字,借助新媒体,实现新突破。主动加强在《南京日报》等传统媒体上广泛进行青奥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知识宣传,主动印制了知识产权保护手册、广告控制手册、品牌管理手册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广泛发送。今年上半年还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微博、微信“双微宣传”活动,宣传青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阅读参与达239万人次,通过新型的宣传方式,大大提高了宣传的精准度。

智推模式成型——协调、克难

根据户外广告临时控制的要求,整个青奥期间从8月1日开始至9月1日,全市共有2700多块广告牌、100多家广告公司、100多个各级媒体,央企、省属企业、银行、部队、私企、个体经营者等上千家单位,均要在统一的时间内,将原有的广告进行拆除、转换。为此,工商部门从2014年年初就开始着力推进这项工作,从7月份开始,迅速完成了大部分管控工作,但是仍然面临很多难点和困难,比如,火车站、火车南站属于上海铁路局管辖,禄口国际机场属于股份制公司,行业特殊,南京市对其内部没有管辖权。3家单位都处于广告控制区域,都有大量的广告需要转换,但都拒不进行转换,一开始都不让执法人员进入,拒绝配合。为此,南京市工商局一是坚持高位协调。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主运行中心,针对火车站和火车南站的情况,同时多管齐下,与国家工商总局联系,由总局广告司晏军司长亲自协调,与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蒋主任联系,争取支持,与上海工商局联系,专程赴上海与上海铁路文化广告传播公司会商。针对禄口机场的情况,知识产权保护指挥中心主动发函给省国资委,获得领导的支持。二是坚持不懈做工作。市工商局把车站、机场等几个重点单位,由市局商标、广告处各位处长包干负责,辖区工商部门积极配合,坚持不懈地上门走访、宣传政府政策,认真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几乎每天都要上门宣传,递送有关材料,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劲,长时间驻守在有关单位,感动了当事人。三是坚持全方位动员。针对3家单位的特点,一方面将工作人员分成小组,轮流上门开展工作,一方面逐个逐层推进,先做工作进入候车厅、候机楼,对广告进行检查、过数,再做工作将有关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另一方面市局领导、分区局局长、科长分头行动,从各个层面加强沟通,同时积极做好工作预案,确保管控工作万无一失。

完善模式创新——革新、高效

针对广告管控工作的特点,知识产权保护指挥中心、市工商局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一是运用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了青奥知识产权保护微信群、qq群,将青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放在微信平台上,通知、图像第一时间就可以发到一线干部手机上,案情、线索第一时间就可以得到组委会法务部、市场部的确认,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可以跟进,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建立了巡查制、夜查制,实现了全天候监管。各区监管人员针对自身特点每天坚持早上巡查,避开早晚高峰和夏季高温,下午下班后再次上街进行夜查,周末和节假日各巡查人员轮流值班,实现了全天候、全时段的监管到位。三是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干部下到一线、领导到一线指挥。市局领导每人包干一至两个区、每个相关处长包干一个重点区域,每个区分局局长包干一个场馆,市局相关处室干部与区局建立对口联系,确保了人往下面走、劲往一处使,形成了工作合力。

强化模式成效——督查、巡查

青奥开赛以来,场馆及景区出现了一批外地流动来宁以“赶会”为生的流动商贩,全国历次重大赛会均有他们的身影。他们多以手持商品沿街兜售为主,交易十分隐蔽,看到执法人员他们立即停止交易,使执法人员无法取证。而且他们人数较多,流动性很强,由于所售商品价值有限,因此,只能以驱离为主,无法根治。为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挥牵头作用,一是突出重点,明确职责,将各比赛场馆、窗口地段、推荐酒店周边流动商贩的检查、查处工作为重点,依据《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指挥中心运行计划》明确的工作职责,针对场馆周边、窗口地区流动商贩销售假冒青奥特许商品问题,对各区工商、城管部门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二是及时制定了文件规定,开展工作督查。先后在工商系统下发了《关于加强赛时期间青奥场馆周边巡查工作通知》、向城管局发送了《关于加强青奥场馆周边流动摊贩清理保护青奥知识产权的函》,从8月19日开始,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与青奥市场部、法务部,对全市流动商贩清理保护青奥知识产权情况进行了联合巡查督查,以明查、暗访的形式,督查场馆周边流动商贩的驱离、查处情况;流动商贩销售侵犯青奥知识产权商品及其他物品的暂扣、没收情况;驻场城管执法干部的到岗、巡查情况等等。三是加大流动商贩查处力度。市城管局、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场馆周边、景区周边开展不间断地巡查,及时驱离流动商贩,暂扣侵权假冒商品,8月25日,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还对一起涉嫌销售假冒特许商品的线索进行了跟踪调查。开幕式当天,工商、城管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闭幕式当天,出动80人,对奥体周边进行保障,防止流动商贩的出现。通过层层设岗,7×24小时的反复巡查,目前已暂扣侵权假冒商品200余件,有力地控制住了局面,使销售侵权商品的商贩无处立足,有力地维护了城市环境,受到了广泛好评。

南京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成功,给组委会领导和各界来宾留下了深刻印像,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以安同志两次批示高度认可。8月5日,刘以安同志批示道:“青奥知识产权保护指挥中心,在户外广告临时管控工作中,所表现出的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注重方法、精密精细;坚韧不拔、永不言弃精神值得肯定,望再接再厉,出色完成青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8月11日,他再次批示:“青奥知识产权保护指挥中心,用你们辛勤的工作为南京这座城市赢得了良好的声誉,感谢你们所做(的)一切努力!望继续做好赛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南京青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下了帷幕,但青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留下的精神是宝贵的,遗产是丰富的,特别是通过南京青奥会,拓宽了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视野、锻炼了知识产权保护人员队伍、磨合了良好的知识产权机制、初步形成了重大国际性赛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南京模式”。南京市工商局将以南京青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圆满结束为契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团结进取、努力拼搏,立足职能、依法行政,争取南京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新的更大胜利!

董国成王东江晓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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