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国智能终端去年出货量同比增长167% 智能终端知识产权风险不容忽视 

作者:     文章出处:新华网      本网发布时间:2013-5-17 10:27:00


智能终端知识产权风险及发展环境研讨会近日在北京召开。工信部科技司副司长韩俊、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杨哲、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闯、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院长曹淑敏等出席研讨会。 当前,整个通信领域呈现移动互联网化,智能终端作为最重要的载体,正在为这个产业带来剧变。智能终端近三年在全球保持了50%的高速增长,而且在整个移动终端当中占了50%的市场份额,而我国发展速度更快。据了解,去年我国移动智能终端的出货量为2.18亿,同比增长167%。在整个移动终端中的占比是55%,超过全球平均水平。伴随着智能终端的飞速增长,诉讼量近十年以来也出现了增长的态势,部电信研究院的专家在对6000多个纠纷案例进行了筛选以后发现,其中有2064个有效诉讼是和智能终端密切相关的,尤其从2006年开始,就出现了明显的涨势,到2010年开始出现了爆发式增长,预计未来几年诉讼量还会维持较高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王闯副庭长认为,目前我国信息通信领域中有一个“三高”特点,即专利高度聚集,创新高度活跃,竞争高度激烈,“三高”特点引发了这个领域独特的知识产权问题,也对我国专利司法保护提出更高要求。第一,专利高度聚集,引发的专利重叠现象值得高度重视。超过一半的专利都跟信息通信领域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讲,没有一个人能够知道生产一款智能终端产品,需要多少专利许可,所以恐怕这个现象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将来我们是不是有必要在一定程度上调整授权标准,提高授权质量,从而减少这种交替重叠现象。这个现象使得在司法认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上更加困难,一个智能终端产品,覆盖了成百上千的专利,让法官判别其中一个专利或者数个专利在这个产品当中的盈利贡献,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就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专利侵权赔偿的数额,这方面要尝试一些新的方法和方式。第二,标准必要专利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和审慎对待。在信息通信领域,标准必要性问题比其他任何领域都显得突出和迫切,对于标准必要专利到底应该采取什么司法导向和措施,这些问题都已经呈现在法官面前。特别是在标准必要专利行使的时候,还和反垄断问题交织在一起,从而使这种案件审理难度逐步提高。第三,创新高度活跃,从而为司法权力救济及时性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信息通信领域中,创新数字非常大,现在产业创新已经从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向商业模式创新转变,已经从原来的封闭式为主导转向以开放式为主导,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加大对创新的保护力度,来提高它的及时性,这一点是非常必要的。如果我们不能对一个企业创新提供及时保护,往往导致企业陷入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窘境,所以对法院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据部科技司韩俊副司长介绍,今年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将重点抓好两大工程:一是企业知识产权的能力工程,这个工程旨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目前很多问题都是因为我们市场主体的能力不足造成的。二是产业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和预警工程,这个工程主要是增强产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保护知识产权,转载请务经授权并刊出本网站名


广告服务|诚征英才|保护隐私权|免责条款|法律顾问|意见反馈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3号
©智慧财产网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1029095号 联系电话 86-10-58697823
Copyright © 2011 Caizhib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