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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知识产权需要得到保护

作者:     文章出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本网发布时间:2013-5-2 9:38:00


 本文作者为新墨西哥州大学旗下负责技术转让的公司STC.UNM的首席执行官兼首席经济发展官Elizabeth (Lisa) J. Kuuttila。   大幅度修订了美国专利法律的《美国发明法案》自上个月开始全面实施。法案产生了一些“计划外的结果”,其中之一是使大学科研成果在早期阶段的研究和较晚阶段的商业化过程中的相互合作变得更加困难,代价也更加高昂。   这种研究不仅对于美国的大学和就业机会极为重要,而且它将研发领域的公共投资和私营投资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对将私营投资转化为公共利益十分必要。   由此可见,私营投资必不可少,而且需要有强有力且可靠的专利提供知识产权保护。   在过去200年间,专利都被授予给第一个想出新点子的人,而现在,专利将被授予给第一个进行申请的人,这就大大增加了在发明的研发和商业化过程中与他人分享了发明创意最终却可能失去知识产权的风险。   如今,律师建议发明人在与不受法律约束无法保证尊重发明人知识产权的他人分享自己新创意之前,必须先将自己的创意申请专利,并且在之后的研发过程中,每当发明有所改进,发明人也必须再次提交专利申请。这种申请和再申请不仅费用昂贵,而且不利于合作的开展,并且会延误商业化进程。   大学研发工作中得出了许多广为人知且广受赞誉的创新产品,包括奇迹般的医疗技术、令人眼花缭乱的技术手段、高薪工作岗位和重大的经济发展成果。但大学研究及其商业化的复杂过程却只有少数人知晓。   大学科研工作通常需要仔细规划、精准计算、重复测量,并经过令人沮丧的失败和挫折,最终取得巨大的突破。   当最终前景日趋明朗时,大学投资就会按照对研究成果进行早期开发的承诺,将研究本身转化为可申请专利的技术,并在接下来借由使用许可转让给私营行业,后者或是新兴企业,或是准备对技术施以更多研究、精炼并进行公共传播的现有企业。   通过政府、大学实验室和私营投资之间这种独一无二的合作,研发中的“研”和“发”得以汇成一体,从而将救命药物从“实验室带到病床旁”。   政府使这一流程运作起来,但是如果没有强有力和可靠的知识产权提供的保护性扶持,大学之间的合作研究和私营行业的投资将无法发挥各自的作用。   《美国发明法案》现已成为法律。尽管它对上述充分依赖知识产权的运作带来了一些计划外影响,但美国学生、教员、城市和国家所共有的在教育、科研和经济发展方面的公共使命仍将得以成功履行。   不过,如果知识产权被华盛顿方面进一步削弱,那么新墨西哥州的教育和经济使命将受到严重打击。   在STC.UNM公司,“从实验室到病床旁”的研究和技术转让连续一体化工作被巧妙的命名为“沙漠中的雨林”。我们努力在一个有生命的互动生物圈中再现雨林新物种的产出。   被《美国发明法案》削弱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在STC.UNM公司已经被保证相互尊重知识产权的创新生态系统承诺所代替。由此带来的相互信任已经带来了合作交流和成果共享在数量和频率上的增长。   我们不仅更具生产力,而且我们的体系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重视正吸引着更多的私营投资,创造了许多小企业就业机会,并带来了更大层面上的经济发展。所以说,尽管《美国发明法案》可能使我们的运作变得更加复杂,但是并没有将它摧毁。   但是如果出现了影响我们创新生态系统或系统中任一参与方的知识产权和专利遭到进一步稀释的情况出现,就将阻塞我们沟通所需的开放渠道,并造成私营投资无法进入,而私人投资是使始于公共投资、终于更具生产力的研究和更强大的国家经济这一循环圈保持完整的必需元素。   为了维护我们研究型大学具有生产力的创新生态体系及其众多且多元的参与者的利益,STC.UNM公司将一直坚定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阻止华盛顿方面进一步的稀释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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