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和时任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分别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政府在广州签署建立“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关系”议定书。
2008年12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建立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关系的议定书》。五年来,双方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促进了广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了知识产权制度对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作用,主要成就包括十个方面:
成就1
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规划编制取得新突破
合作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了对广东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至2011年9月,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出台本地区的战略纲要或实施方案,全省形成了以战略统领发展、以战略促进发展、以战略保障发展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格局。《广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顺利编制实施,这是广东省第一个集专利、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五年规划。
成就2
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法制环境进一步优化
双方共同创新广东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省知识产权局充实了管理力量,整合协调机构职能,强化了服务功能。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成立了知识产权局或加挂知识产权局的牌子,县域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支持下,广东省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建设。2010年9月,省人大颁布地方性法规《广东省专利条例》,2012年1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2012年9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展会专利保护办法》。
成就3
知识产权转移运用工作实现新发展
知识产权投融资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大力支持广东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工作,在佛山南海创建了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南海)综合试验区,支持广州、东莞纳入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将顺德区纳入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试点。2012年12月,省知识产权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专利技术展示交易方面,双方共同支持广州、深圳、佛山、东莞4个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建设。截至2012年,4个中心专利技术与产品展示数量共13762件,交易额52745万元。
成就4
知识产权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下,广东省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开展了国家专利产业化(广州数字家庭)试点基地建设,并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计划”,开展了11项专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举办LED、生物医药、物联网等10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分析及预警报告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广东省纳入全国首批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试点,广东省稳步推进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研发及产业化”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的开展。
成就5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深入推进
双方着力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广东省出台实施了地方标准《创新知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通用规范》;省内部分地市也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如深圳市制订了《中小企业发展初期知识产权指引》。广东省还开展了“百所千企知识产权服务对接工程”,搭建专利代理机构与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增强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广东建立了24个特色产业知识产权战略联盟。
成就6
知识产权涉外应对和维权援助工作取得新成果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大力支持下,广东省健全了维权援助机制,并成立了行业快速反应保护维权机制。广东省成立了省中心以及深圳、汕头、佛山、东莞、中山6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10年11月,广东省建立了全国首家单一产业的中国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在涉外应对方面,广东省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涉外应对)重点联系单位认定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涉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及应急机制,还出台了《出口企业参加欧盟展会知识产权维权指引》。
成就7
知识产权信息传播与利用取得新成效
合作期间,广东省建立了全国首个国家级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和首个国家级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双方共同加强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和传播利用基地建设。2011年12月,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正式授牌;2012年4月,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挂牌试运行。此外,广东省完成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了22个省级重点产业/行业专利数据库,开发了多个应用系统,推进了专利信息与经济的融合。
成就8
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和区域合作实现新发展
在合作双方的共同推动下,广东省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和区域合作不断深化。省知识产权局与美国、英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机构、社会团体、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与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广泛开展国际交流研讨活动和圆桌会议数十次。粤港知识产权合作深入推进,五年来开展合作项目71个;粤澳知识产权合作全面启动;粤港、粤澳知识产权合作内容均纳入《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内。对台知识产权合作不断加强;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深入发展,参与开展区域合作项目数十项。
成就9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开拓新局面
双方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华南理工大学和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先后获批为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共同建立了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分平台。广东省11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3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24人入选“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3人入选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广东加强了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和研究工作。认定6家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开展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技术职称评价试点工作。实施“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巡回演讲”计划。全面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现有省级示范学校30家、试点学校191家。
成就10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获得新提升
双方在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双方共建了广东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双方共同投资12亿元,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共建首个京外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同时,省财政安排2亿元,毗邻审协广东中心配套建设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中心,促进广东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双方还共同推进专利复审等业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部分业务延伸到广东省,在广东设立第一巡回审理庭第一、第二审理室,合作期间共审理案件225件;支持广州、深圳代办处开展审查业务和流程服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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