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企业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被处罚
- 中国网 www.china.com.cn 2013-03-04 06:29
本报讯(记者 邹伟 通讯员 蒋岩坚 廖泽平) 南京亚青会、青奥会越来越近。日前,市工商局出台《保障南京亚青会、青奥会工作方案》,确定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广告规范和控制三方面,服务保障亚青会和青奥会。而在此之前,南京已有两家企业因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被处罚。
江宁区殷巷一家超市使用特仑苏牛奶,搭建了一个椭圆形伦敦奥运会主会场造型,并在其上方悬挂着奥林匹克五环及伦敦奥运会会徽。超市称,只是以奥运为主题开展宣传促销活动。工商执法人员指出,这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属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责令超市拆除了上述标志,并处以4000元罚款。
雨花台区一家家居广场,不仅未依法办理户外广告登记手续,还在广告中未经许可擅自使用“nanjing2014、分享青春、共筑未来”等青奥会标志和口号,违反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和《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接到工商部门询问通知后立即撤除了违法广告牌,消除了违法行为,经与青奥组委会法务部沟通,工商最终对该企业处以1000元罚款。
“我们近日正在对300多名商标、广告、合同工作人员进行青奥会、亚青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培训。”市工商局副局长黄明春介绍,下一步,还将专门成立食品安全保障、知识产权保护、消费维权服务、突发事件应急等9个工作组,明确分工,统筹协调,全面服务和保障亚青会、青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