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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谈华为中兴在美遭“专利调查”

作者:     文章出处:新华网      本网发布时间:2013-3-4 14:08:00


 新华网北京3月3日电(记者 任沁沁 顾瑞珍)“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反对将其政治化。”就华为、中兴两家中国企业在美国遭遇知识产权纠纷,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3日在京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近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对包括华为和中兴在内的几家企业发起“337调查”。ITC认为,华为和中兴在美国销售的智能手机等产品涉嫌侵犯美国企业的专利。此事被认为是不久前美国就“国家安全”问题对华为、中兴发难的延续。

  

  田力普指出,华为、中兴是全球领先的IT产业中的知识产权拥有者,是全球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的主要的申请人。他们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不亚于任何一个西方国家的跨国企业。它们的经营也符合国际商业规则和各国安全规则。

  

  目前,该项“337调查”刚刚启动,按照程序,最终结果的出台尚需时日,但华为和中兴对此已回应,公司不存在侵权行为,并将积极应诉。

  

  “公共政策要考虑社会影响,出现知识产权纠纷,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寻求司法途径,让企业之间自行解决。”田力普认为,无形财产纠纷不同于有形财产,如何界定权利范围、如何判断侵权情节,都需要非常专业、深入的分析研究。

  

  “美国用知识产权来制裁中国企业,有点可笑,反映某些人的焦躁,不理性。希望他们尽早改变这种做法。”田力普说。

  

  华为、中兴分别位列全球第二大及第五大电讯设备生产商,进入美国市场多年来,这两家知名中国企业因“国家安全”、“337”、“并购”等指责风波不断。

  

  美国所谓“337调查”最早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后经历数次重大修订。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此外也开展涉及盗用商业机密、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内容的调查。


本篇文章来源于 中国知识产权网 http://www.cnipr.com? 原文链接:http://www.cnipr.com/news/ywdd/201303/t20130304_175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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