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工作组章程
第一条
专业工作组成立的目的
为了加强药学领域专利及商标的研究、交流及咨询服务工作,扩大专利及商标制度对医药行业发展的影响,中国药学会医药知识产权研究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成立专利及商标专业工作组。
第二条
专业工作组的组成
专业工作组受专委会直接领导,设组长、副组长以及若干组员。
第三条
加入的条件
1
、单位或个人所属行业与药学领域相关;
2
、从事的具体工作与专利或商标的创造、保护、运用或管理相关;
3
、具有一定研究能力。
第四条
专业工作组工作范围
1
、组织专利、商标实务的培训;
2
、提供专利、商标相关事务的咨询;
3
、开展药学领域的专利、商标信息分析;
4
、提出法律修订和政策制定的合理化建议;
5
、组织成员之间的经验交流;
6
、承接相关的课题研究;
7
、研讨热点和难点问题;
8
、解读最新政策和法规。
第五条
成员的权利
1
、享受参加专委会举办培训活动的优惠价格;
2
、可以参与专业工作组开展的课题研究工作;
3
、免费享受专委会对成员专利、商标管理工作的一般性咨询服务;
4
、免费获得药学领域专利、商标动态信息。
2
第六条
成员的义务
1
、每年缴纳一定数额的基本会费;
2
、积极参加专业工作组组织的相关活动;
3
、为专委会举办活动提供适当的资金或场地支持。
第七条
附则
本章程由专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