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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所有领域案件可受理

作者:刘晓鹏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8-11-4 0:00:00


本报北京11月3日电 (记者刘晓鹏)今天,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透露,目前我国法院受理的案件已经覆盖到所有类型的知识产权领域,涉及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过程,司法日益成为当事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主渠道。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增幅明显。2001年到2007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7463件和74200件,年均增长22.60%和22.92%。   奚晓明表示,今年6月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基于对司法程序、司法经验、司法救济和司法能力的信任,权利人对于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纠纷,特别是专利和植物新品种等技术性案件以及复杂疑难和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往往倾向于直接选择司法途径解决,司法日益成为当事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主渠道。以专利案件为例,权利人多数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从2001年到2007年,人民法院受理专利民事纠纷案件18521件,年均增长16.73%。   据透露,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正在拟定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司法解释,近期还将适时启动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和反垄断民事诉讼等司法解释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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