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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在线)

作者:蒋志培;花克明;唐勇;李祥;刘瑞旗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2004-1-14 0:00:00


编者按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我国清理、修改了数百项法规和政策,提高了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透明度,进一步落实了国民待遇。同时加紧制定相关法律条文和规章,并坚持与国际惯例一致的立法宗旨,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提供了较好的法律保护。   新闻背景 2003年1至11月,全国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5750件,同比上升24.57%。最高人民法院把有关知识产权的案件提到中级人民法院做一审,目前有关商标权和著作权的官司可以在全国400多家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而有关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的案子只授权了47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同时中国法院还在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庭。到目前为止,全国31个高级人民法院都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   已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机制 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已按照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则,修改了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法律。加入世贸组织两年来,中国法院进一步完善了对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执行。到目前为止,中国法院已按世贸组织的要求建立起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就《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的内容制定了10余个司法解释,完善了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的执行。   ——蒋志培(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加大打击惩治力度 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打击惩治力度,一是能够增加此类犯罪活动的犯罪成本,较为有效地震慑和预防犯罪,二是通过打击和惩治活动,更好地教育和引导市场经济主体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和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实现这一目的,需要公安、司法机关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是知识产权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应当不断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积极行使控告和举报犯罪的权利,二是公安、司法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提高查办此类案件的技能,做到有案必查,有罪必究。   ——花克明 唐勇(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检察院)   强化超前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的竞争已成为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谁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越强,谁就取得发展的有利地位。因此,笔者认为,企业或个人应当强化超前保护意识,即在对所经营的产品或文化制品进入市场前,要及时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作品和软件登记,从而取得法律保护并依法正确使用,有效避免因无证被侵权所带来的许多麻烦。   ——李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委办公室)   知识产权是企业最重要的财富 有形资产是资产,无形资产是“知产”(知识产权)。不论一个企业还是一个国家,她的无形资产大于有形资产,就是优秀的。知识产权是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个企业要重视自己的知识产权,也要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氛围。我们企业在建立信息系统时,花了一百多万元人民币,全部安装正版软件,不给盗版任何机会。   ——刘瑞旗(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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