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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民营科技的几点思考

作者:张建国     文章出处:      本网发布时间:1995-11-20 0:00:00


民营科技,是改革开放后涌现出来的新事物。这一事物是对国营科技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一种有力补充,也是『第一生产力』直接参与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另一重要渠道。但是民营科技发源地是在人才相对密集、知识相对集中的大、中型城市,由于它的运作人员文化素质较高,使民营科技业发展很快,给大、中型城市的经济带来繁荣。 而我国县以下教育水平还不高,群众的科技意识相对淡薄,过去农民群众应用科学技术,只是简单方法的操作,如农民按药瓶上的说明使用农药,按科技站的规定种植农作物等。群众认为,『摆弄』科学技术历来是『官办』的事。这些现象说明,不解决民营科技的群众接受意识问题,农村的民营科技就发展不起来。山东省高密市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他们首先让群众知道民营科技是什么,搜集了一些有说服力的民营科技成果,对广大群众集中持续了一年时间的宣传;并选拔了一批党团员骨干先吃『螃蟹』,带头干民营科技项目,市里还拿出一定资金,为群众『保驾』。这些强有力的措施实施后,群众对民营科技的接受意识来了一次大飞跃。在不到五年的时间里,高密的科技开发项目雨后春笋般出现,民营科技机构达到一百多个,上新科技项目三百多项。 民营科技发展的特点是不要国家拨款,自筹经费,自负盈亏。这就迫使民营科技业在经营中,要善于将新技术尽快转化成市场产品,并获得良好经济效益。 在农村发展民营科技,就要紧紧联系这个特点。这要求农民群众量力而行,以短期、中期目标为宜。据调查,在县以下区域发展的民营科技项目,如果超过五年不出效益,就难以办下去。 农村科技骨干人才在接受技术信息、观察市场信号、检索科技产品等方面,由于受各种条件制约,往往存在着很大局限性。解决这个问题,就目前县级区域的情况看,只有政府伸出『一只强力调控之手』,才能避免走弯路。 《人民日报》 〔1995112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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