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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权理论的开山之作“经典回放系列”之四

作者:     文章出处:中国法学网      本网发布时间:2010-12-25 10:10:00


信息产权理论的开山之作
“经典回放系列”之四

郑成思


编者按

当今世界正在走向信息化社会,知识经济的发展方兴未艾,以创新性智力成果为核心的知识和信息已逐渐成为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成为最重要的财富,围绕着知识和信息的利益冲突愈演愈烈。知识产权、信息产权制度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政策工具,也成为知识经济时代最重要的经济运行规则之一。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在世界范围内最早提出 "信息与知识产权的关系问题"或"知识产权客体的信息本质"这一观点的是被誉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第一人"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已故研究员郑成思教授。该观点在郑教授的学术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其最卓越的学术成就之一,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1985年,郑成思教授在国际上首次提出了"信息产权"理论。1986年4月,郑教授出版了《信息、新技术与知识产权》一书,系统阐述了知识产权客体的"信息"本质。这一"信息产权"理论得到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知识产权界的高度重视,《欧洲知识产权评论》等国际学术刊物纷纷专文推介这一理论创新成果。西方学者1990年后才开始集中探讨这一理论。1999年美国的《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和俄罗斯的《信息安全学说》则不仅采纳了这一理论而且将"信息产权"作为正式法律术语; 2002年日本发布的《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和《知识产权基本法》认为信息(知识)产权是21世纪最重要的财产,并据此提出"信息创新时代,知识产权立国"的基本国策。可以说,目前国际上对郑教授首倡的这些理论观点的探索和应用至今仍方兴未艾,仍在不断深化并不断取得新进展。在2004年-2006年,郑教授连续3年被权威的英国《知识产权》杂志评为"世界上最有影响的50位知识产权界人物"。


《信息、新技术与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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